成都將試點住房租賃,鼓勵住房租賃消費,租房的和出租的都有相應政策支持,而且力度很大。在8月1日召開的成都市政府第163次常務會議上,《成都市開展住房租賃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送審稿)》(以下簡稱《方案》)審定通過。此前,《實施方案(送審稿)》已經住建部批復,同意成都開展房屋租賃試點工作。
《方案》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一定位。到2017年年底,成都將組建或改建3~4家國有住房租賃公司,啟動一批租賃住房建設,完善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開展住房租賃市場專項檢查,建立住房租賃信用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管理服務規范,租賃關系穩定的住房市場。
在租房支持政策方面,《方案》提出,要引導城鎮居民通過租房解決居住問題,符合申領居住證條件的居民憑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憑證可申請辦理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按規定享受公積金、義務教育、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
市房管局表示,成都將通過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種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房源。一是通過國有公司新建一批人才公寓、產業園區配套租賃住房,保障高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居住需求;二是通過開發企業配建租賃住房、住房租賃企業依法合規改建存量住房等渠道增加房源供給,保障市民的住房租賃需求;三是加快政策性保障型公租房建設,保障困難群眾的住房租賃需求。通過多渠道增加房源供應,將形成國有租賃住房為主導、商品房新建配建為主體、個人富余住房為補充的供應體系,滿足各類人群不同的住房租賃需求。
在盤活存量房屋方面,成都鼓勵個人將閑置住房委托住房租賃企業運營管理,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支持住房租賃企業與開發企業合作,通過購買或租賃庫存房源,開展住房租賃業務。對市級平臺公司及各區(市)縣閑置的拆遷安置房,可適當裝修,用于租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法合規的住房或農民合法合規的多余住房,也可用于租賃。
成都還要在全市統一的房屋租賃交易服務平臺中,建立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及從業人員等各類住房租賃市場主體的信用管理體系,建立“紅名單”和“黑名單”制度,通過多部門信息共享,在成都信用網公示,形成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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