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者的利好不斷。江蘇無錫7月28日發布“租房可*”的新政,引發社會關注。鄭州、揚州、濟南等多個城市近期也已提出或醞釀提出類似舉措。其中,把房屋租賃納入“合法穩定住所”范疇成新趨勢。業內人士認為,若租房不能*,租購同權便無從談起,租房*有助保障租賃群體權益。
7月中旬,廣州就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學提出“租購同權”,此后,各地有關住房租賃市場的動作就未停歇。7月28日,無錫市發布修訂后的《無錫市戶籍準入登記規定》,取消了有關*、60平方米購房*政策,增設了租賃住宅*政策,只要在無錫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的居民,不論住宅面積大小均可*。新政將于9月1日起正式實施。
鄭州市則明確,有合法穩定住所 (含租賃)的人員,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根據本人意愿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 口。在城鎮以社區為單位,設立社區公共戶 口。對在本轄區實際居住但無本人合法房屋產權的人員,統一在社區公共戶 口*。
租房可*,可謂是“租購同權”在戶籍領域的體現。未來,承租人還能享受哪些公共福利?住建部有關負責人此前對媒體表示,未來將通過立法,明確房屋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穩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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