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北京基本生活費的提高,市管公積金的貸款額度也在發生變化。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近日發布《關于北京市2017年較低工資標準和基本生活費涉及住房公積金有關事項的通知》。根據通知,自2017年9月1日(含)起,新受理的執行差別化政策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借款申請人每月的基本生活費標準按1400元執行?;旧钯M的調整,會對部分借款人的貸款額度產生影響。
自2017年9月1日起北京市較低工資標準每月不低于2000元。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42號令)第2十七條相關規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北京市基本生活費標準每月不低于1400元。
基本生活費的調整,只會對部分借款人的貸款額度產生影響。如果是單身,計劃貸款25年120萬元,公積金繳存額低于870元的購房者將受影響;如果是已婚,計劃貸款25年120萬元,公積金繳存額低于1038元的首套購房者受影響;如果是已婚,計劃貸款25年80萬、公積金繳存額低于821元的二套購房者也將受影響。對于公積金繳存額較高的借款人來說,是沒有影響的。
通知還顯示,自2017年9月1日(含)起,單位職工工資扣除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后低于2000元的,職工月繳存額可以降低,以達到較低工資標準為限,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不變。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工資扣除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后,低于1400元的,職工月繳存額可以降低,以達到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為限,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不變。單位可自愿按照2017年較低工資標準及基本生活費標準繳存2017年7月至8月份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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