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了關于優化建設項目容積率及相關指標計算規則的通知,對住宅項目容積率做出了新的規定。根據通知的要求,停車配建最低標準的停車空間不計入容積率計算,底層架空平臺下方的停車空間可以作為停車功能使用,并以平臺面層作為計算建筑基底面積和綠地面積的依據。
此外,通知還明確了小區主入口門廳、開放式風雨連廊等不計入容積率計算的情況。對于地鐵出入口、地面以上的站廳、向公眾24小時開放的空中連廊與建筑結合設置的項目,還可以獲得額外的建筑面積獎勵。
通知還對配套設施進行了規定,建成后移交電力部門的變配電房、開閉所,以及建成后移交相關部門的社區、養老、托育、文體等公共服務配套設施不計入容積率計算。此外,獨立于建筑之外的出室外地面的樓梯、電梯井也不計入容積率計算。
為了鼓勵城市更新項目和公益貢獻,通知規定了相應的獎勵政策。符合獎勵條件的建筑面積可以不補繳土地出讓金,并不納入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約定的容積率計算。對于城市更新項目配建的公共服務設施和按規劃要求配置的公共服務配套設施,還可以獲得額外的建筑面積獎勵。
杭州發布的新規定旨在提升建設項目開發品質,降低開發成本,激發市場活力。這一系列規定的出臺,將對杭州的房地產市場產生重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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