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復杭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
根據國務院的批復,杭州市的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得到了原則同意。這一規劃將成為杭州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旨在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
《規劃》要求筑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杭州市將保持不低于174.41萬畝的耕地保有量,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145.16萬畝。同時,還將劃定生態保護紅線面積、城鎮開發邊界面積等,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等安全保障空間。
《規劃》還提出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杭州市將深度融入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戰略,加強與上海、南京、合肥等城市的協同聯動發展。同時,還將加強杭甬“雙城記”的發展,促進杭州都市圈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利用的區域協同。
為了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杭州市將加快構建區域協調、城鄉融合的城鎮體系,強化中心城區輻射帶動能力,優化周邊城區和縣城的功能體系。同時,還將保障現代都市農業空間需求,拓展特色優勢農產品生產空間,促進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
為了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國務院要求嚴格執行《規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同時,還要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建立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為了做好規劃實施保障,浙江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要指導督促杭州市人民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杭州市人民政府要依據經批準的總體規劃編制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加強城市設計方法運用,建立國土空間相關專項規劃統籌管理制度。
杭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批復將為杭州的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促進杭州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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