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多時的以房養老日前再次被拉到聚光燈下。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大力發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等適老性強的商業保險,以應對人口老齡化趨勢。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保險版以房養老。國辦文件的發布,再次引起人們對這一時有爭議的養老方式的關注。
截至2017年7月,以房養老已在國內試點三年。據了解,以房養老,或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指老年人把擁有完全產權的房屋抵押給保險公司,終身按月領取一定數額的保險給付金,并終身繼續行使其對該房屋的占有、使用、*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待老人身故后,子女若償還全部給付金本息即可解除房產抵押,重新獲得房屋全部權益;否則由保險公司按市場價格將房產拍賣,處置所得優先償付保險給付金及利息,多余資金包括房屋增值權益都歸老人的子女。
目前,國內只有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實際開展以房養老保險試點,其他公司尚未正式介入。據悉,截至2017年6月末,全國參加以房養老保險業務的簽約客戶共108戶/154人,承??蛻艄?4戶/87人,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客戶共56戶/77人。其中,北京地區領取保險給付金的客戶共19戶/28人,人均月領保險給付金8000元/月,抵押房產的平均價值約350萬元。此外,全國還有60多位老人已報名參保,等待審查合格后辦理入保手續。
試點三年參保老人數量較少的原因,仍在于以房養老保險在我國仍屬新生事物,業務仍處于“試點期”,業務產品設計比較復雜,老人房產有不少手續不完備,要辦理的手續橫跨房地產、保險、銀行等多個領域,面臨諸多法律、政策等問題;因此謹慎控制業務辦理的規模和節奏,盡可能從每一個客戶案例中摸索有效經驗,才是一項新業務開展初期的可行之道。
此外,諸多因素也限制了試點的開展規模。首先,以房養老在國外有政府兜底、養老金限額、稅收減免等政策措施,而我國目前只是試點,保險公司承擔了所有風險;其次,幸福人壽只是一家中等規模的公司,除了背后的產品研發和支持團隊外,產品的一線銷售人員數量在每個城市一般只有1-2名;第三,幸福人壽實際開展以房養老保險業務的城市目前只有4個,也未做產品宣傳和推廣。同時,即使在以房養老業務較為成熟的西方發達國家,以房養老也并非養老方式的主流。
作為一項從未有過的新業務,以房養老在開展過程中也不可避免遇到一些障礙,比如傳統社會觀念阻礙,多種產權性質房產難以參保問題,房屋70年產權問題,風險分散和共擔機制不完善,業務流程漫長、繁瑣等等。這些問題許多都涉及國內的體制、機制和社會大環境,有些更屬于難啃的硬骨頭。一些學者、專家和社會輿論也據此對以房養老提出過一些質疑。
不過,面對日益嚴峻的老齡化壓力,相關部門也顯然已經意識到需要為包括以房養老在內的養老產業的發展多開些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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